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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走失怎样可以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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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亲人走失满两年,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满2年,申请人民“宣告死亡”。凭宣告文书,到派出所户籍室就可以办理户口注销。

注销户口要办理以下手续:

1、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申报死亡登记;

2、提交死亡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明等材料;

3、由户口登记机关审查;

4、注销登记。

户口注销,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死亡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

2、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

3、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提交申报资料后,户政办公人员根据要求审核注销,如不符合要求则退回。

综上所述,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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