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甲方同意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的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仅为_____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每月_______元人民币,租房保证金______元人民币,相当于___个月租金。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__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前___天将下期房款支付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乙方能正常居住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
基本费用:乙方承担下列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有线电视月租费□物业管理费□其它费用(如有见补充各项)
六、租房保证金:存放于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主要用于对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基本费用:包括房租、房内物品损坏、短缺等扣除清算后一次性不计利息退回乙方。
七、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的结构和设施均能正常使用;
2、室内外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
3、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算作违约处理。
八、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4、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后果自负。(乙方搬家临走前必须把卫生搞好,否则扣除卫生清理费______元)
九、违约处理: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没收剩余房款,如不足低过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应按照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
3、如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按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
4、如乙方因非房屋问题中途退房,须按一个月房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否则,没收剩余房租金及保证金。
5、如乙方租赁期已超过,乙方既不续签本合同也不退房,甲方对该房有权作出处理,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补充条款:(明细清单)水表读数_____度,煤气表读数_____度,电表总读数_____度,峰_____度,谷_____度。防盗门钥匙_____把,电子门钥匙_____把,车库钥匙_____把。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乙方签名:______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电话号码:______电话号码:______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承租方: (简称甲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一、甲方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决定向乙方租赁下列表中的施工机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出租3台桩机给甲方,在工程工地使用,现就租赁期内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并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租机械名称
第二条 租赁期限:乙方从 年 月 日起将静力压桩机租给甲方使用,至桩基工程全部结束为止。
第三条 租赁用途:________工程桩基施工
第四条 工期要求: 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于 年 月 日完成。
第五条 机械租赁形式与结算方法:按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工程量承包:以承包单价 结算。
二、 上述承包价格中已包括如下费用:
1 、机械的安装、调试、拆卸费及进退场运输费。
2 、机械场外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赔偿费用。
3、机械租用期内机械的燃润费及维修与保养费用。
4、机上的人工工资。
第六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机械进场前12小时内以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详细的进场时间、地点及其它具体细节。
2、负责为乙方的操作、维修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饭费自理)条件的工具房和必需的劳保用品。
3、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工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向乙方提供施工部位的详细施工图纸,并有义务进行施工技术指导。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的24小时内将所租机械进入甲方指定地点作业。
2、 乙方在驾机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的已完成品破坏、财产损失、人员伤害(包括对第三者的伤害)及违章作业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按照甲方的要求如期完成所需机械的进场、安装、调试、保养等各项工作。
4、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足够的合格的操作人员,并且要求持证上岗。乙方人员的薪酬、奖金由乙方自行支付。
5、乙方驻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应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的指挥和安排,对于严重失职和违章操作,甲方有权要求换人,乙方应立即派合格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工作。
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7、保证机械正常运转,保证甲方的施工生产进度。
8、乙方应为机械做好财产保险。
9、非甲方原因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均应承担因违约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应自行承担费用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补救,直至另一方满意。
第 不可抗力
1、由于受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时间应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合同双方有缔结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并且对及发生及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呈送给对方审查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 争端的解决
1、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执,应首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从协商开始在二十八天内(28天)达不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
2、提交正式仲裁争端,均应在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或规则予以最终裁决。
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故终止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影响持续30天以上,且双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双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2、 任何对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且必须得到另一方的同意才构成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3、 乙方应配合支持甲方或以甲方名义的第三方工作者。
4、 本合同即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主业指定的井队井场及其他指定工作区域。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挖掘机
规格型号:
数量(台):一台
租赁金额(根据挖掘机使用寿命15年,每年折旧费为基础):/年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及义务:
1、提供良好的设备。
2、甲方承担设备所购保险各项费用。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由乙方负责提供机手并承担机手各项费用的发放。
2、乙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3、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机手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4、乙方租赁期间保证设备完好无损。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年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年计算。
3、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4、设备维修:乙方负责租赁后设备的所有维修与保养,维修与保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设备主体:乙方在租赁期间确保设备主体完好无损,如出现损坏,导致设备无法使用,则由乙方承担剩余所有租赁费。
6、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条款,
七、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乙双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柜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为了建立良好的品牌市场形象、确保双方共同利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管理的商场专柜铺位、从事经营活动事宜,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商铺情况
平方米(位臵详见附图)。二、三楼为乐天玛特超市,并与一楼相通。【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租,在内部核算时,将租金标准适当提高】 专柜铺位位于 层 号,实际使用面积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合同租赁期限为 年(自商场正式开业之日起计算,自 20__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如甲方商场开业时间提前或拖延,以具体开业时间为准。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专柜商铺交付乙方(乙方需付清保证金),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装修,并在商场开业之日前装修完毕。逾期未装修完毕,视为乙方违约解除合同。
2、租赁用途:商业,该专柜属于商场 区域销售 品牌的经营。
第三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支付方式:
1、乙方于本合同签定时,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元;逾期超过日未足额交纳保证金,则甲方有权另行处分本房产,且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履约保证金于合约期满终止或解除时,经乙方结清积欠甲方全部债务,并于五日内完成撤柜、恢复原有装璜,经由甲方验收认可,一个月后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2、摊位租金的支付方式:在合同期间内,乙方支付房租的方式采取按季交纳、提前预付方式。第一次租金和费用于 年月日前支付,以后每三个月的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支付下个季度租金和费用。
3、乙方须交纳的租金及相关费用(人民币):
①租金: 元/年/㎡。
②公用电梯(含自动扶梯,下同)、公共水电费、消防中控室、空调中控室等公共设施设备费用,标准为 元/年/㎡。
③管理服务费,按 元/月/㎡。
④空调费,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⑤如乙方需要安装水表、电表,乙方以安装在室内的水、电表度数按月交纳,次月日前向甲方交纳上月费用,水电费按当地主管部门的标准执行。电损耗,按实际用量分摊。
第四条、货款结算
双方协商,按下述第 种方式结算货款:
1、乙方以自己名义经营,乙方所销售收入由乙方自行收取、自行管理。为提升商场的档次和形象,甲方会在合适的时机实施统一收银,原设定租金和费用等依照合同约定执行。具体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甲方统一收款,,开的税负(销售额的 %)乙方负担。
第五条 专柜管理
1、乙方自己办理租赁许可、营业执照并承担费用。商场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统一工作时间、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及管理;如有违反,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接受处理。
若因乙方未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视为乙方违约解除合同。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全部或部分移作它用,乙方不得转租、转让或以其它任何方式交与第三者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
3、在经营期内如遇甲方重大性变化或结构调整,甲方基于统一管理,有权调整销售区域的划分、变更销售专柜位臵、增减乙方经营面积,乙方保证无条件服从。如乙方不服从调整,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的产品必须符合商场的业态区域划分。乙方商品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陈列销售,乙方新增品牌须经甲方审核合格后,方能进行销售;未经审核私自上柜销售的,乙方同意支付违约金1000-5000元,具体数额甲方确定。
5、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工商、及其他主管部门的管理,承
认并遵守甲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与管理规定。
6、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一律不准在商厦乱贴、乱画、乱挂广告牌、条幅、灯箱及宣传品等物品;如乙方使用甲方广告位,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广告位的使用费。
7、乙方应对自己承租范围内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负全责,并不得妨碍、破坏专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消费设施等。发生紧急情况时,甲方有权暂停商厦内任何设施设备的使用,进行抢修。
8、甲方负责商场内公共部分的地面与吊顶、公共卫生间、电梯等的装修;专柜内的装修(含玻璃橱窗)全部乙方负责,乙方应保证装修方案、材料等符合消防、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乙方进驻甲方商厦,必须根据自己产品风格进行装修,并须符合甲方整体风格要求。乙方装修前须将装修方案提交甲方运营招商部,经同意后严格按该方案施工,装修费用乙方负责。
为统一风格、美化专柜形象,甲方统一在乙方专柜橱窗下方内侧粘贴贴纸。乙方同意并保证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此处贴纸。
9、乙方在甲方所经营商品,由乙方办理财产保险。乙方未对所经营商品进行财产保险或未足额投保时,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严禁乙方在使用区域及其他相关区域使用大功率电器,乙方因经营需要确需增加其他电器时,需报甲方提前审批。
11、乙方在甲方商厦经营,对甲方财产应妥善使用,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过错造成甲方财产的毁损灭失,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12、乙方如经营食品,乙方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食品安全,并对食品安全管理负全责。如国家规定需取得经营许可的,乙方自己负责办理,费用乙方自己负担。
13、乙方如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或其他权利,所有责任乙方负担。
14、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六条 乙方在甲方经营的同时,保证在进入威海市区其它商场或在其他位臵开办专卖店前30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50000-100000元违约金(具体数额甲方确定);同时,甲方可视情节
调整其专柜位臵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 产品的销售
1、乙方应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伪劣产品、“三无”产品及证照不全的商品;乙方需依法建立进货、销售档案,乙方销售的商品,甲方根据需要可以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资料。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并在提供的证件上加盖公章;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同意承担全责。
(1)国产商品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书、产品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授权代理或委托书及其他依法应具备的证照;
(2)进口商品需提供:经销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报关单或进口缴款专用书、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国内内销权、商标注册证书、授权代理或委托书及其他依法应具备的证照。
2、乙方单方面的促销活动,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保证首先在甲方经营场所举办或与第三方同时举办,甲方为其提供便利条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违约,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10000-50000元违约金(具体数额甲方确定)。
3、乙方经营的商品如在第三方有售(含乙方经营及非乙方经营的),乙方保证其产品促销活动的内容、力度、期限等与第三方保持一致,不得滞后于第三方;如违约,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20__-10000元违约金。
4、商品销售必须明码标价,乙方员工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与顾客讨价还价。如违约,乙方同意第一次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10000元,具体数额由甲方视情节确定;乙方第二次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如不解除合同,乙方仍按上述标准支付违约金。
5、乙方所销售的产品由乙方采购,费用乙方负担;乙方与采购商之间的纠纷由乙方自己负责。
6、合同期内,甲方如果进行统一的宣传促销活动、或甲方在节假日的促销活动,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执行并分担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第 商品的价格
1、商品销售价格由乙方自行制定,但必须遵守《价格法》和国家物价。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并按标明价格销售。
2、乙方保证在甲方所销售商品零售价不高于其他商场、专卖店同种商品(处理品除外)的价格。如有违约,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20__元,具体数额由甲方视情节确定。
3、乙方同类商品在甲方所在地的其它商场或专卖店调价、打折或其它促销活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保证与第三方同时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自行调价、打折或促销,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__-10000元,具体数额由甲方视情节确定。
4、乙方在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格时,不得高于省内及周边城市的定价,否则甲方有权下调价格。
第九条 商品的质量
1、乙方保证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负责商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对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顾客投诉时,乙方同意全权交由甲方处理,乙方保证服从甲方处理裁决并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
2、合同期内,乙方同意承担国家相关监督部门进行市场监督抽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其行政处罚。
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证提供的商品货真价实、证照齐全、质量合格,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如乙方违反,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的商品进行撤柜,同时乙方同意支付甲方违约金5000-10000元,具体数额由甲方视情节确定。
4、乙方提供的商品如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商品撤柜,同时乙方同意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5000元,具体数额由甲方视情节确定。
5、乙方应对所销售的商品质量、服务质量负责,因质量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按甲方统一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7、为了维护甲方商厦的市场信誉,如因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等,乙方不予处理或拖延处理的,甲方有动用质量服务保证金的权利。甲方动用的款项,乙方须在一个月内补齐。
第十条 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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